财新传媒
观点 > 聚焦 > 正文


野生动物保护法不能是野生动物利用法

2015年03月20日 13:22 来源于 财新网
修订不敷使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要确保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防止商业利用 的立法目标

  【财新网】(莽萍|文)近几十年,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纳入到一种新的伦理考虑之中。自然,包括野生动物,不再只是被当作人类的有用资源看待,而是被认为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是地球生物共同体的组成部分。

  自然的生态意义越来越被看重和珍视。这主要是因为,二战以后工农业和商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愈益显现,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讨论也越来越深入。道德关怀的对象从人类自身,也扩展到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自然。越来越多的人相信,道德考虑应该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那种把自然包括野生动物仅仅看做资源加以保护的观点,开始受到严重的质疑和挑战。事实上,在资源利用观念下制定的自然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对维护野生动物的利益极其无力(有限性)和缺乏预见性。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郭艳涛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