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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从两个“不许”到“伟大创造”

2015年05月13日 18:31 来源于 财新网
一个包产到户,不出五年就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为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最低限度的物质前提,称之“伟大”,有何不可?

  【财新网】(吴象|文)一个包产到户,不出五年就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为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最低限度的物质前提,称之“伟大”,有何不可?

  “老大难”安徽出了“省委六条”

  农村改革一晃已经30年了。邓小平说:“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又从安徽开始。”这句话没有收入“邓选”,但在上世纪80年代初,他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强调过。为什么他要这样说呢?

  粉碎“四人帮”后不太久,1977年夏,万里被分配到湖北省工作。临行,他去看望邓小平,向老首长辞行。邓小平向当时中央的领导人建议,安徽这个“老大难”要有个得力的干部去。于是,万里就没有去湖北而到了安徽。万里行前请示中央,一到任就以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省军区第一政委的名义,发布一道命令:“支左”任务已胜利完成,全省各地各机关三日内一律欢送军代表回军营,要敲锣打鼓,不得留难,有什么意见可以提交省委,统一转送军区处理。这一斩乱麻的快刀遏制了纠缠不休的派性纠纷,迅速恢复、建立了起码的正常秩序。

  万里同省里二、三把手商量好工作部署,自己先下去做调查研究。安徽农村给他最突出的印象不是贫穷、饥饿,就是饥饿、贫穷,他越看越感到不安、内疚:“我们是靠农村起家的,农民是我们的父母,进了城就忘了娘了!”三个月调查研究的结果是,起草了一个省委农村工作六条(草案),简称“省委六条”。

  许多农民,特别是干部,开头疑惑很大:“六条”说“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那么,“纲”还要不要呢?不是“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吗?经过“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反对的声音逐渐减弱;而反响最大、争议也最多的,是关于联产计酬的问题。“省委六条”突破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的老框框,吸收有些地方群众的创造,允许生产队下分作业组,以组包产,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简称“联产计酬”。广大农民认为“大锅饭”变小了,手脚也松了松绑,对此特别高兴。

  一些思想保守的领导干部和多吃多占的基层干部则强烈反对,质问“到底是三级核算还是四级核算?”议论反映到万里那里,他反问道:“为什么一定要三级而不能是四级呢?照我看,五级才更好哩!核算到户,家家户户精打细算,生产一定能发展得更好!”

  “省委六条”是突破老框框的产物,又留有老框框的痕迹。后来,省委根据实践的发展和农民的意愿加以修改,“学大寨”的内容被删去了,增加了要尊重农民的选择。“省委六条”为农民家喻户晓,全省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静悄悄改革唱的好戏

  1978年年底举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伟大的历史转折点。会议毅然决定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方针,还通过了一个加快农业发展的文件(草案),批判了左的错误,采取了25条增产措施,并明确指出:“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它能否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可惜文件留了一条“左”的“大尾巴”:“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两个“不许”成为人们头上的“紧箍”,压抑了农民正在萌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安徽肥西县山南公社在借田抗旱中悄悄搞了包产到户。消息传到合肥,省直机关有些人强烈反对,指责此举违反中央文件,省委的方向、路线出了问题。万里强调,要理解整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关键在于调动群众积极性。他派人调查,开常委会作专题讨论,决定把山南作为试点,向中央请示备案,采取看一看的方针,“不纠正,不宣传,不推广”。

  1979年夏,邓小平第一次游黄山。他不是一个喜欢游山玩水的人,改革开放的方针很得人心,他很高兴。但是,中央确定改革的重点是扩大城市国营企业的自主权,不料这个计划经济最顽固的堡垒,扩来扩去总扩不动。倒是听说安徽这个“老大难”有一些转机,从未上过黄山的邓小平便到了安徽。

  许多年后,黄山市委(当时的地委)找出一份老档案,是那次邓小平和地委几位负责人座谈的原始记录。这位“改革的总设计师”多次插话,给他们出主意,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多发展林木茶竹特产;要搞旅游,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还说黄山美丽富饶,老百姓却这么穷,应该先富起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初的版本,据说便是这份记录。

  我是1979年春夏之交被调往安徽省委任副秘书长的,任务主要是协助万里做些调查研究,为省委起草有关文件。农民为什么如此喜欢包到组,对这个问题,我若明若暗,想再探一下究竟。于是,我去了改革气氛比较活跃的滁州地区,先到长江边上的全椒县。这个县有个老观陈大队,1970年贯彻“农业六十条”时,就纠正了“大呼隆”,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的责任制,即包产量、包工分、包费用,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粮食产量年年上升,到1978年,当年向国家交售的粮食等于征购任务的3.9倍。还有粮食加工厂、轧花厂、油坊等队办企业,社员人均收入230.65元,高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一大截子,看电影、看病实行免费。

  这个老先进的邻居是南平大队的小圩生产队,是个著名的“老大难”。十年来,粮食总产量一直在15万斤左右徘徊,1978年却猛增到25万斤。为什么呢?过去上地一窝蜂,干活“大呼隆”,计工闹哄哄。现在实行联产计酬,包工、包产到两个作业组,两组之间你追我赶,互相竞赛,甚至出现了一股不超过老观陈誓不罢休的劲头。而老观陈那位老成持重的支书竟为此愁眉苦脸。他悄悄告诉我:“我们这里不少人也想分。”我去访问社员,确有些人思想有波动,他们一面留恋老观陈集体的家当多,一面又嫌一个队30多人,奖、罚说不清,羡慕小圩包到组,五六户、七八户看得见,摸得着,效率高。“活没少干,粮没少打,戏没少看,集没少赶,多自由自在!”

  凤阳县的责任制绝大多数是联产到组,他们自己称之为大包干。“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顺口溜当时已全县流行;不过,“自己”这时指的是“组”而不是“户”。凤阳的组分得比别的县更小,有的甚至只有三户:老子一户、儿子一户、女婿一户,和包产到户只差一层纸没有捅破了。

  “双包”成为主流

  1979年9月,中央召开了十一届四中全会。中央委托赵紫阳对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发展的文件草案作修改,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前面提过,三中全会的好文件留着一条左的“大尾巴”。赵紫阳在有限授权的条件下,在《决定》中,把两个“不许”改为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开了一道小小的门缝。

  万里开完四中全会,回到合肥,马上就开省委工作会议。就在这个会上,凤阳县委书记、严格为小岗保密的陈庭元,才第一次向省委“坦白交待”,把一份书面材料交给万里。万里接着材料站在那里就看,也没有问话,一口气看完了。散会后,他就踏着残雪到小岗去看。小岗被折腾得太穷了、太苦了,几乎都讨过饭,还有饿绝了户的。十八户人才冒着坐牢的风险,黑夜在昏暗中的马灯下按手印,搞包干到户。这比包产到户更彻底,更贴近分田单干。果然悄悄搞了一年就翻身了,粮食人均和增幅为当年凤阳之冠,也是全省之冠。

  小岗人要求让他们试上三年,万里回答:“我批准你们试五年!”小岗人说:“有人打官司要告我们。”万里回答:“这个官司我包打了!”小岗的出现带有悲壮色彩和戏剧性效应。后来的改革发展进程证明,合称“双包”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后者省去了“小队核算”的手续,利益最直接、责任最明确、方法最简单、农民最欢迎,终于脱颖而出,上升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适合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

  1980年,“双包”在全国各地都取得迅速的发展,也遇到强烈的抵制,形成全国性、群众性的大争论。连胡乔木、邓力群这样有影响的人物,也认为报刊宣传包产到户不宜过多,要掌握分寸。但邓小平不以为然。5月31日,他赞扬肥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说当前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解放不够。这些话就是同他们两位谈话时讲的。

  邓小平肯定“双包”的讲话,对形势的发展影响极大,但是,坚决抵制的还是大有人在。胡耀邦深知对此起关键作用的是各省的第一把手。他接受万里的建议,在9月召集他们开了一个专题座谈会。省委书记之间发生了激烈的“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会上双方相持不下,有人甚至摆出大义凛然的架势说:“决不让包产到户,我要保持社会主义的晚节!”当时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机智地避开“姓社姓资”的问题,为会议准备了一份材料,用许多生动事例证明,包产到户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最好方法。

  当时正是“左祸”长期横行全国结束不久,哪个省的一把手敢夸口说自己省里没有温饱问题要解决呢?于是,各不相让的一把手们达成共识,一致通过了会议“纪要”(即中央1980年75号文件),指出“包产到户是贫困地区解决温饱问题的有效方法,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性”。备受责难的包产到户昂首挺胸,高歌猛进,在全国性群众性的大争论奋勇争先,变为各种各样责任制的主流。

  接着便是五个“1号文件”连续出台。这是80年代农村改革的高峰,一系列辉煌的亮点。1982年初的“1号文件”总结了1981年实践经验,明确指出“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使之有了社会主义的身份和户籍;1983年第二个“1号文件”,把“包干到户”命名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年,全国包干到户达到90%以上。没过多久,虽然中央没发过文件,全国各地人民公社的牌子却陆续不见了。

  1984年,粮食在连年增产后再获丰收,总产达8100多亿斤,人均800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一个包产到户,不出五年就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为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最低限度的物质前提,称之“伟大”,有何不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色,在于没有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只是通过经营方式渐进的温和的变革,却取得了“一着棋妙,满盘皆活”的效果。但是,土地所有权一天不彻底解决,承包期就得延长下去。现在正尝试土地流转制度,但所有权怎么彻底解决呢?农民既然创造了包产到户,还想不出妥善的办法吗?可惜有人把农民的呼声当成耳旁风了。十七大提出创造条件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使人耳目一新的说法。农民最大的财产就是承包的土地,如果土地承包权不能自由流动、转让,何来财产性收入呢?

  吴象:1979年时任中共安徽省委副秘书长,1980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室务委员,1982年兼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著有《阳关道与独木桥》《历史性的转折》《巨大的吸引力》《从昔阳到凤阳》等,本文刊发于2008年2月18日“改革忆事”栏目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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