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6月18日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涉诉信访改革有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涉诉信访改革进行解读。据悉,今后海南省高院将不再开展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或院领导定期接访活动。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的,可在该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采取极端方式缠访、闹访的当事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法院率先推出领导不再接待信访活动的改革举措,有何意义?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又该注意什么问题?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指出,信访制度是一项行政制度,不是司法制度。海南省高院不再开展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或院领导定期接访活动,是让法院回归司法职能的体现。但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在司法程序管道能否发挥出实际作用,以及能否对上访群众进行合理有效的引导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