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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革除缠榨企业的吸血性管控

2015年07月31日 15:04 来源于 财新网
不交“买路钱”绝不“被放行”的特许审批制度,“微瑕重责”且对其社会危害后果不承担任何民事和政纪、法纪责任的监管制度,以及一些行政长官参与实施“强迫交易”,是高悬在企业头顶的三大行政侵权之剑,严重制约和威胁着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和财产权益安全
 

  文|蔡晓鹏

  北京金百瑞果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中央十八大为深入推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出来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是,这些改革方针大策遭到各地各部门上上下下官吏们的消极抗命;已出台的一些应对性改革之策实效甚微;深化“简政放权”搞了二年多,现状仍是“中南海加油、诸候减速、小吏刹车”,众多企业家感到办事更难、行政阻力更大、变相关联收费更多更狠;对“简政”、“廉政”的落地前景,普遍悲观失望。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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