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 | 文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
8月27日,全国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在湄潭敲响了第一槌。拍卖宗地面积33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和服务业,最终以80万元成交。标志着年初部署的国家33个试点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通常我们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具备条件和优势,而中西部偏远落后地区稍差。但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第一槌在西部的贵州湄潭敲响,一方面说明了湄潭土地管理秩序好、创新意识强,另一方面说明西部地区对土地制度创新的需求很大。据国土资源部数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占集体建设用地的10%左右,在中西部比较偏远的农村,可能仅为5%或以下,如湄潭县调查结果显示,经营性建设用地占集体建设用地总量不足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正逢经济调整期,国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导致对集体经营性用地需求减少,加之集体经营性用地总量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推进改革,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最终通过试点总结出有利修法的普适经验,需要在中央顶层设计指导下,地方大胆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