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将给予严惩。这是条例新增的重要内容之一,意在加强政治纪律约束。
何为“妄议”,目前尚未有相关细化规范出台。不过,财新记者发现,“妄议”一词在2014和2015年,多次出现在地方党政大员的讲话或文件之中。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将给予严惩。这是条例新增的重要内容之一,意在加强政治纪律约束。
何为“妄议”,目前尚未有相关细化规范出台。不过,财新记者发现,“妄议”一词在2014和2015年,多次出现在地方党政大员的讲话或文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