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文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职工参加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因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作参考,历来难有定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单位组织旅游期间职工受到伤害算不算“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这一争论似乎随着2014年12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珠中法行终字第79号判决书有了定论。各省市多家媒体对该事件进行报道,认为该判决对于认定职工参加单位组织旅游受伤构成工伤具有示范意义。
张媛媛|文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职工参加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因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作参考,历来难有定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单位组织旅游期间职工受到伤害算不算“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这一争论似乎随着2014年12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珠中法行终字第79号判决书有了定论。各省市多家媒体对该事件进行报道,认为该判决对于认定职工参加单位组织旅游受伤构成工伤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