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3月1日,人民网报道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目的在于化解房地产库存,其中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政策引起舆论关注。
《意见》提出,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而就在3月1日晚间,沈阳市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宣布,楼市新政尚不具备出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