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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不能留下寻租空间

2016年03月02日 09:53 来源于 财新网
按照现在的规定,可能产生大量的寻租空间,细则一定要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特别是要警惕政府不作为,因为按照现在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左右的空间太大了

  【背景】3月10日,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实施。《规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首次禁止了外资公司及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中方网络出版单位与外资或中外合资公司、境外组织或个人进行合作的项目,也都必须先获得官方审批。公众担心,外资企业到底还能不能参与到互联网出版。 

  公众的另一个担心是,近年来兴起的自媒体,尤其是微信公号等,是否也要适用新的规定。《规定》所称的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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