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煜华
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 复旦大学博士后
近日,“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须按房产价格三分之一缴费”的消息触动了人们的神经,不仅如此,“住宅用地70年大限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又在逐步发酵成一个新焦点。
当然,最后这个消息被证明是个“乌龙”,温州市国土局表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近期媒体又报道“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