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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必不可少

2016年05月10日 10:33 来源于 财新网
从世界范围来看,治理校园欺凌的法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法律介入除了适度惩戒,着眼点还在于预防暴力发生、为学生提供必要保护等

  邓学平 | 文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并要求对治理情况进行逐级上报和集中督查。

  校园欺凌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很多事件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如2015年5月15日,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兰陵县实验中学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并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上传网络。2015年6月10日,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对方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媒体曝光的毕竟是少数,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约14.9%的学生承认曾经受到过不同形式的欺凌。心理学的调查和研究表明,校园欺凌事件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会成为一些人终身都挥之不去的噩梦。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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