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实行官邸制。”官邸制主要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供其配偶及子女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等。
“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曾表示,实行“官邸制”是遏制领导干部“以权谋房”的根本途径。2013年初,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设立的重大研究课题《关于建立中国特色“官邸制”的建议》,并于2013年6月初步完成,形成三个研究报告《国外官邸制研究》《中国古代官邸制研究》和《当前我国领导干部住房现状分析与改革趋势》,并上报中央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