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弘|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团顾问、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国外比较实用的一种规划理念是按照“主城—卫星城”的思路来设计城市格局。借鉴国外城市规划理念,北京市在早期的城市规划中也体现了“主城—卫星城”的城市规划思想。在1983年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提出建设13个卫星城,93版城市总规中规划了14个“卫星城”和10个“边缘集团”,直到2004年“抛弃”卫星城的理念,其间持续了20余年,最终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思北京卫星城建设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北京卫星城建设,不是主城—卫星城的规划理念出了问题,而是我们没有按照卫星城的内在规律进行布局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