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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艳玲:政务公开应遵循什么逻辑

2016年11月03日 14:0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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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当务之急是在法律层面出台统一、比较具体详尽、可以直接操作的规范性文件,而不能由部门或者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公开什么信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东方IC

  【财新网】/意见领袖(见习记者 张兰太)背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会议确定,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部门要就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会议还强调,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声。李克强总理在会上明确表示:“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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