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峻
陆金所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执行官
投资者保护是金融市场监管的永恒主题,也是衡量一个金融市场是否健全成熟的重要标志。从目前国内投资者保护的监管体系来看,主要通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合格投资者准入”两类制度加以规范。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即“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以即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为例,办法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的保护。要求金融机构对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并建立两者之间的匹配规则,减少投资者购买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