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基于大市场监管理念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轮廓渐清。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方案提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基于大市场监管理念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轮廓渐清。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方案提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