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超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中心副总经理
一、“债转股”的政策脉络和最新精神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通过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即“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支持‘债转股’实施主体真正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定向降准资金不支持‘名股实债’和‘僵尸企业’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