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锦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民政部最近公布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作出了指导性规定。新规相较2017年底的征求意见稿有了较大改动,政策制定部门听取了社会意见,放宽了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很多具体限制。
目前我国有4000多个慈善组织,但投资情况整体保守,现状是投资体量和效率都处在低位,很多慈善机构对从事保值增值活动还有所保留。
文|金锦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民政部最近公布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作出了指导性规定。新规相较2017年底的征求意见稿有了较大改动,政策制定部门听取了社会意见,放宽了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很多具体限制。
目前我国有4000多个慈善组织,但投资情况整体保守,现状是投资体量和效率都处在低位,很多慈善机构对从事保值增值活动还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