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思思
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今年以来,国务院已两次公布有关降低社保费率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2018年5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布通知,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同年11月,国务院公布,原定实施至明年的现有社保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将在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