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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冷静期:消费者保护的积极尝试

2019年01月17日 13:5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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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首家落地的法规,东莞市购房冷静期的时间设置是否合理,开发商自愿采用的规定是否会缩减冷静期覆盖面,定金退还是否有程序可依,还有待观察
近期,广东东莞市正式出台了全国首个购房冷静期政策——“两天内无理由退房”新规。由于消费者的有限理性及商品房包销方的利益追逐,近年来居民在购置房产中与开发商的纠纷冲突越来越凸显,购房冷静期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有助于保护购房者权益。图/视觉中国

  文|弋代春

  西南财经大学住房调查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期,广东东莞市正式出台了全国首个购房冷静期政策——“两天内无理由退房”新规。本文认为,这是一次极具社会价值的有益尝试。住房占中国家庭资产比例高达73.6%,是家庭最重要的财富。然而,家庭在购房过程中享有的保护政策极为有限。同时,由于消费者的有限理性及商品房包销方的利益追逐,近年来居民在购置房产中与开发商的纠纷冲突越来越凸显。购房冷静期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有助于保护购房者权益。

购房纠纷与困境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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