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最近国资收购民企股权的事情常有发生,特别是为了给民企纾困,国企接盘了一些股权,这件事怎么办?”12月7日,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改革论坛”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提出这一思考。
樊纲举了两个例子,一是南方某房地产公司,因为“野蛮人”等原因,国企接了盘,成为第一大股东,现在是靠当地政府的一纸文件,宣布国企持股不干涉管理、不按国企的方法管理。另一个例子,某金融机构也是“野蛮人”等原因,国资收购了股权,成为最大股东,“据我所知,要按国企来管理,股权超过一定额度之后,就可以并表了,成为国企。只要母公司是国企,并表之后就要按照国企对待。国企对待意味着什么?高管的工资受限,高管请人、聘人就是另一种规则了,重大决策的审议等也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