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ordan Coyle 奥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Michael Chow 高级律师
在现今的全球电子商务市场中,不论生产商的意愿如何,在美国境外销售的产品都几乎不可避免地会进口至美国,并可能使生产商在其没有业务的司法管辖区面临昂贵的诉讼。
举一个假想的例子:一家虚构的中国公司iTalk2U, Inc.是全球五大智能手机销售商之一,并没有在美国销售其智能手机或其他产品。它目前并没计划在美国销售智能手机。然而,尽管不该这样做,iTalk2U的一些经销商却在美国市场销售其手机产品,使iTalk2U可能会在该司法管辖区面临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