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于2011年12月在南非德班举行,延长《京都议定书》的提议第三次以失败告终。但是,这次大会也取得了部分成功,就延长京都议定书的途径和一些重要因素达成了一致。
《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12月通过,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签订,它限制六种气体的排放量,减排指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很难理解这份协议为何要选择在1990年的基准上减少碳排放。
具体而言,欧盟同意延长《京都议定书》,并要制定新的、更严格的指标;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可能会加入;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拒绝延长;美国从未签署过《京都议定书》,因此不受约束。欧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通过减排政策达标;俄罗斯的排放指标是在发展重工业时期的基础上设定的,十分宽松,无需采取任何措施就能达标;加拿大碳排放量超标;日本碳排放量也超过了1990年的水平,但是可能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权来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