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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只有一步之遥?

2016年06月02日 16:54 来源于 财新网
法律职业者应该依“法”(宪法法律)办事还是依“法”(领导的看法)办事,这个问题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用什么标准和方式解决矛盾与分歧,仍存在根本分歧

  【背景】世纪之交,法律共同体研究成为一时“显学”。其中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是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并于2002年举办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为法律职业的知识生产提供了初步的制度基础。在知识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2001年发表慷慨雄文《法律共同体宣言》,号召“所有的法律人,团结起来!”

  时至今日,法律职业化建设再次升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启动司法改革大幕,并于2015年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但是,共同体内部依旧充满分歧和对立,甚至,相互之间少“手足”亲情,多“恶语”相向。无论是对具体事件的不同看法,还是理念上的互相“不敢苟同”,律师与司法机关、律师与律师、司法实务人员与学者,等等,近年来都在不同程度上爆发过“冲突”。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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