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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监管对许可依赖过度

2016年11月14日 16:3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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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及时摒弃传统落后的监管理念与原则,不断创设既能有效保障网络消费者、网络经营者合法权益,又能有效促进电子商务良性快速发展的新型监管措施
图自东方IC

  文︱刘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电子商务监管措施的功能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是6万亿元,到2015年已经达到13.8万亿元,2016年前面几个月就达到22万亿,远远超过2015年交易总额。同时,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投诉也在不断激增。可以看出,一方面是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不断的扩大,另外一方面是对电子商务的投诉变得更多。

  那么,电子商务监管措施有哪些功能?第一,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对网络虚假广告,对网络虚假促销,网络个人信息泄露进行监管,可以很好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保护网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监管,保护电子商务卖家的权益。第三,可以有效促进电子商务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监管电子商务违法行为,能够提高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诚信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经营者参与到电子商务中来,所以电子商务监管措施可以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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