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农管,自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不少发生在农村的荒诞事,诸如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进村抓鸡卖猪、种地需要证书,皆被指为农管滥权。虽多系张冠李戴,有关部门偶有澄清,但声音微弱,未能打消公众的疑虑。一个新生事物,尚未发挥应有作用便蒙尘遭诟,着实不应该。除了更为积极清晰地回应,更根本的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务正业,干好事,才能渐渐树立农管的正面形象。
农管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意在将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多个领域的分散执法职能归集到一个机构,整合原分散在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按照设计,农管有着明确的执法边界和执法要求。如果实施得当,农业综合执法自有其益处。不过,要想彻底打消社会疑虑,还是需要严格走在法治轨道上,少一起简单粗暴执法,就能多一分社会信任。换言之,需要通过具体的执法行为,让公众尤其是农民看到并相信,农管是真心“助农”的,而不是一味“管农”的,更不是“害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