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田文昌:理念定位是刑诉法修改的决定因素

2024年06月04日 11:10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入深水期的重要历史阶段,理念更新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课题和难题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图:视觉中国

  自1979年中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进步的趋向可见,但过程却艰难而坎坷,前行之路更是一波三折。其中自有多种原因,诸如:立法经验和立法技术的问题、部门参与立法的利益博弈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难以破解的现实难题等等。但深究起来,理念滞后才是影响刑诉法发展进程的深层原因。

  在刑诉法迎来第四次修改之际,对于刑事诉讼的理念问题做一些深层探讨,或许对于刑诉法的修改具有参考价值。

一、在理念纠结中蹒跚前行的修法历程

  第一部刑诉法自1979年颁布实施以来,共经历过1996年、2012年和2018年三次修改,每次修改都有一些新的突破,这一点毋庸置疑。遗憾的是,有些突破却不够彻底,甚至事与愿违。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推广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