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工业大学因所谓不雅视频开除女生并实名公告一事在互联网持续发酵。从合法性的角度看,该公告至少存在两大瑕疵:
一是公然混淆“退学”和“开除”这两种法律意义完全不同的手段,并抵触上位法在校级校规内增设开除情形,这不禁让人认为《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受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予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实际上形同虚设。哪怕该女生真是因为长期离校无法完成学业,那也应该走退学而非开除程序,而绝不能以开除代退学。
近日,大连工业大学因所谓不雅视频开除女生并实名公告一事在互联网持续发酵。从合法性的角度看,该公告至少存在两大瑕疵:
一是公然混淆“退学”和“开除”这两种法律意义完全不同的手段,并抵触上位法在校级校规内增设开除情形,这不禁让人认为《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受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予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实际上形同虚设。哪怕该女生真是因为长期离校无法完成学业,那也应该走退学而非开除程序,而绝不能以开除代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