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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有效的前提

2010年07月25日 14:13 来源于 《财新周刊》
分清“官”“员”;“权”“责”对应;关键是公开
 

  最近,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的公布,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官员财产、投资、资产等报告制度的热议,公众和媒体都以为,期待已久的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终于出炉,其实并非如此。

  中国并不是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在1995年,中央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又发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事实上,官员每年都在填写财产和个人情况申报表,新《规定》只不过是过去两个规定的整合,当然,与旧规定相比,也有明显的进步。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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