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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驱逐弱势群体违宪

2011年04月16日 10:40 来源于 《财新周刊》
中国的城市已经开始了驱逐弱势群体的竞赛。在这场残酷的竞赛中,城市难以自律,需要中央政府强势介入,需要宏观制度的变革

  这似乎成为一个成绩:深圳警方日前通过新闻发布会高调宣布,为保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安全,深圳警方从1月1日起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出城,而且清理行动还将继续。

  在此新闻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警方发明的“治安高危人员”的概念。这个概念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从未见于中国的法律和法规,更像革命运动时代的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该定义尺度宽泛,具体类型有七类之多。除“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员,连“生活规律异常、经常昼伏夜出的”和“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也包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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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董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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