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成为一个成绩:深圳警方日前通过新闻发布会高调宣布,为保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安全,深圳警方从1月1日起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出城,而且清理行动还将继续。
在此新闻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警方发明的“治安高危人员”的概念。这个概念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从未见于中国的法律和法规,更像革命运动时代的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该定义尺度宽泛,具体类型有七类之多。除“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员,连“生活规律异常、经常昼伏夜出的”和“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也包含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