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的赤脚医生制度之所以发挥作用,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大大降低医生执业门槛,使得快速培养既不会“离土”更不会“离乡”的农民医生成为可能(周其仁,2007),赤脚医生实质就在于此。问题是这样的医生和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距离。
其次,在当时的集体所有制下,农村之所以养得起赤脚医生是因为供养赤脚医生的成本基本为零。之所以这样原因有二:一是当时的大锅饭体制把农民紧紧地捆绑在土地上,剥夺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严重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窒息了农村经济活力,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基本为零[1],也就是说增加一个农民生产队的产出不会增加,减少一个农民生产队的产出也不会减少[2]。在这种情况下,将几个农民转移出来担任赤脚医生并不会导致生产队产出减少(但却会提高全体生产队成员的福利),因此并不会增加生产队的成本。换句话说,当时的农村供养赤脚医生的机会成本基本为零。二是在当时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下,产出由生产队集中统一分配,一个社员,无论是务农还是行医,都是挣工分然后从生产队分得粮食和现金。在这样的分配体制下,养一、两个赤脚医生基本不会增加生产队的管理费用,即并不需要因为医疗卫生筹资产生额外的管理费用。因此,在那样的体制下,将几个农民转为赤脚医生基本不会使生产队产生额外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