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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戈:为借读买假章错在谁?

2012年06月25日 12:03 来源于 财新网
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宪法权利,为这种权利设置规制负担应通过合宪性审查

  【背景】一名在北京工作近十年的湖北籍女子为办好孩子在北京借读手续而购买了一枚老家政府假印章。6月4日,该女士在取印章时被当地警方控制,随即被刑事拘留。

  此前(5月29日),该女士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办理幼升小借读手续,由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符,不能办理。由于担心在老家办理更正手续赶不上6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他们一边让父母在老家派出所补办户口簿,一边通过社会办证人员购买了一张户口页。

  但当他们办好各种证明再次办手续时,又被告知还需老家乡镇政府出具的孩子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其手中已有的老家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不被承认。该女士再次找到上次办证的人员,拟办一枚老家政府印章。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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