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正当湖南凤凰古城收取门票一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之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3日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将焦点对准景区门票,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严格规范程序。
旅游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收费和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但审议中,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现在一些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随意涨价的问题突出,应当加以限制。
从4月10日起,凤凰县开始对原来免费的古城区收费。据媒体报道,如今“今日有房”的招牌布满凤凰街巷。房价甚至低至五六十元,还是少人问津。而一些客栈称目前是零入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