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作者 熊伟
从2008年被列入立法规划开始,《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历经五年,今年6月7日,其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终于羞答答地揭开盖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主体是国务院法制办,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于法律的修改,国务院在拟定议案的阶段就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今后应该更进一步,希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定修改方案时,也能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审议时,如果能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就能保证立法的每一个阶段都相对公开透明,同时也可以广泛征集民意,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