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吴有水:国家应依法对失独家庭予以补偿

2014年04月29日 07:16 来源于 财新网
失独家庭要求补偿是有政策和法律依据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因计划生育而导致家庭困难,国家应予以帮助。政府要让老百姓看到决心,而不是逃避补偿责任

  【背景】据新京报消息,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政策、表达诉求。25日,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针对失独者提出“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答复意见书中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目前全国失独人口不低于100万。2014年起,国家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另外,同样是今年起开始推行的“以房养老”,似乎也是这些失独家庭解决生存危机的可选途径。而社会也有观点称,国家计生政策同失独本身并没有必然联系,这是一种偶然的结果。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曹文姣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