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并不意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事业编人员7月参缴养老保险”是误读。
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条例》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强调:“《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如果解读人社部的“另行研究”表态?这是否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又将长时间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