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王军副教授撰文《“专车”服务的合法性分析》,认为专车服务与出租车准入管制之间没有根本性冲突,专车的社会效果是正面的,符合移动互联网发展大趋势,法律上应当承认专车服务的合法性。
2014年下半年以来,“专车服务”席卷全国,移动互联网浪潮与出租车行业“遭遇”。专车与出租车服务极为类似。但专车服务采取“车辆租赁+司机代驾”模式,基础为乘客、专车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服务公司“签署”“用车服务协议”。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王军副教授撰文《“专车”服务的合法性分析》,认为专车服务与出租车准入管制之间没有根本性冲突,专车的社会效果是正面的,符合移动互联网发展大趋势,法律上应当承认专车服务的合法性。
2014年下半年以来,“专车服务”席卷全国,移动互联网浪潮与出租车行业“遭遇”。专车与出租车服务极为类似。但专车服务采取“车辆租赁+司机代驾”模式,基础为乘客、专车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服务公司“签署”“用车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