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杜珂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被列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能够与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按照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进入市场交易,并由政府按统一的市场规则进行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不过,在具体的改革部署上,城乡统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尚只局限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这指的是乡村企业用地即农民集体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的用地,而且,试点先行,为期三年,直到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