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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税收要素的决定权该给谁

2015年03月12日 15:11 来源于 财新网
如果税种设立以后,税收要素的决定权交给政府,税收法定也就没有意义;各个税种要素没有明确,以后可能会出现大量的授权立法,税收法定怎么得到保证?
收税配图。 CFP

  施正文 | 文

  税收法定对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键突破口,具有“牛鼻子”的作用。当前,立法法修正更是引发公众对税收法定原则的空前关注和争议,也充分表明税收法定的意义。如何落实税收法定,是非常紧迫的问题,我们还可能让《立法法》修正案有所变化。

  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三审稿规定,税种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项要素没有了。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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