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4月1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在第11次会议上通过了 《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作为我国新医改中的“硬骨头”,多年来屡次推进皆步履维艰。在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成为老百姓享受基本医疗公共服务的桎梏。本次改革试点方案,突出强调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公共性、和非逐利性,为改革确立了方向。那么,如何才能在改革中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