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一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难倒多少普通民众?近期,围绕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多起近乎“荒唐”的剧情上演:
为了申请律师实习资格证,需辗转五个曾经的户籍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离职检察官杨斌最终将广州律协告上法庭。杨斌认为,广州律协违反《行政许可法》,给与她类似的实习人员增设了额外的行政许可条件。
另一个案件发生在云南普洱,某女士因购房需求,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除了证明信息,民警在加盖公章的材料上额外加了既愤怒又无奈的一句话:“有犯罪前科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定此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