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厅官梅永红选择去职,公务员离职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时任山东济宁市市长的梅永红已经得到济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正式辞去市长职务,据报道梅永红将会到某企业任职。事实上,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公务员已经经历大大小小的多波离职潮,大多选择到收入更高的企业入职。也有学者认为,近年可能再次掀起一波公务员离职潮。
面对日益增多的流动,对于这些曾经“手握大权”的领导干部,如何规范退出机制,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等制度逐步健全,但是,作为公务员制度重要一环的离职公务员规范建设,却相当滞后,甚至导致一系列腐败案件滋生,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发展。直到2008年前后,如何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才得到一些关注。2009年,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出台《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去职的条件、程序以及去职后的就业等给予统一界定。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却不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