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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锦文:新国企改革如何突破腐败困局

2015年09月15日 13:36 来源于 财新网
借助国企改革之机,提升国企防腐能力,首先要合理释放企业改革动力,提升改革意愿。由于整体环境影响,目前很多国企未必愿意迈出更为激进的改革步伐
2015年9月14日,北京,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左二)、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左三)、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左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右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右一)介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未央/东方IC

  【背景】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等待多时的 “顶层设计”终于落地。《意见》提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与国企腐败日益恶化相对应,为强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监督也成为改革的内容之一。

  《指导意见》重申了四个方面的监督。第一,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第二,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第三,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第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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