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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有待“1+N”

2015年09月14日 11:10 来源于 财新网
改革文件中并不太清晰或在后续细节及执行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方面包括:过分强调国有企业的做强做大做优,容易与“尊重市场自身的规律”的原则产生矛盾;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执行中仍需要细化
王汉锋
王汉锋, 曾在中金和高盛任职, 从事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研究。先后在北京大学及香港大学学习经济与金融学。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汉锋)9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过后近两年时间终于出台。

  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最终揭开面纱。市场在去年下半年就有预期有关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出台,而这一预期几次被推迟,直到最近终于揭开面纱,一方面反应的是高层对于国企改革的重视和慎重,另一方面可能也说明国企改革牵涉到的利益广泛而复杂、难以协调。

  综合各方意见的文件。国企在中国牵涉到所有制这一根本问题,牵涉到收入分配,牵涉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牵涉到广泛的就业,牵涉到党的作用在企业中的体现,牵涉到不同部门利益的协调等等。因此,一份深刻、切合实际、高屋建瓴的国企改革文件,应该是建立在对中国全面改革的通盘考虑之上,而非仅是针对国企。只有全面改革的思路和方案得到了清晰的确认和一致的认同,国企改革的思路和方案才可能水到渠成。否则,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只能是杂糅各方意见、相互妥协而缺乏清晰的思路。从此角度来看,国企改革框架的提出,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智慧。从新闻通稿来看,目前这份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应该是综合听取了多方的意见,因此,各方都能在国企改革文件中解读到符合自身利益倾向的内容。其中,有积极的符合市场化、更清晰政府与市场边界等方面的内容,但也有些原则并不太清晰,可能仍需要进一步的在推进中明确甚至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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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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