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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本质与制度框架

2015年11月11日 15:50 来源于 财新网
紧密围绕“既定碳排放空间下实现最大产出效益”这一核心政策,以“总量控制和配额分配制度、履约考核制度、市场交易制度”等核心制度为重点,加强全国碳市场的顶层制度设计
 

  康艳兵 熊小平  赵盟文|文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气候变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新潮流。碳交易作为推动低碳发展的一种重要政策手段,已在全球主要国家得到广泛尝试,目前已经和计划实施碳交易的区域覆盖了全球约50%的碳排放总量和近60%的经济总量。中国也在探索利用碳交易机制推动实现低碳发展,2011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把碳交易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前不久,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两国发布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国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那么,什么是碳交易?其本质和政策目标是什么?碳交易与其他交易有什么不同?碳交易作为实现低碳发展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其制度框架与核心制度要素都有哪些?厘清这些理论问题,对推动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和指导地方开展碳交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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