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怡 | 文
公益媒体NGOCN编辑
2015年步入尾声,《慈善法(草案)》终于提请审议,公示并征集意见,立法总算正式上路。“慈善立法”最早被提及是在2005年的中华慈善大会,此后十年中,民政部官员数次发言表示要加快立法,学者、政协委员亦不断呼吁,但虽有“必须立法”的共识,却无立法内容的共识,致“慈善法”搁浅在争议声中。与此同时,中国民间公益、互联网+公益却发展迅猛,跟不上步伐的“慈善法”渐成“鸡肋”。
民间实践远超立法
2014年年末的“慈善法民间版本研讨会”上,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给慈善法“泼冷水”,直指慈善活动的主体和每一位公民都还在新环境中学习、探索、实践、创新、试错,“在这种背景下仓促出台《慈善法》实在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