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文
一九七七年一月间,忽有人找我到学部办公处去。有个办事人员交给我一串钥匙,叫我去看房子,还备有汽车,让我女儿陪我同去,并对我说:“如有人问,你就说‘因为你住办公室’。”
我和女儿同去看了房子。房子就是我现在住的三里河南沙沟寓所。我们的年轻朋友得知消息,都为我们高兴。“众神齐着力”,帮我们搬入新居,那天正是二月四日立春节。
钟书擅“格物致知”,但是他对新居“格”来“格”去也不能“致知”,技穷了。我们猜了几个人,又觉得不可能。“住办公室”已住了两年半,是谁让我们搬到这所高级宿舍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