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约作者 李中)3月31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制定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近期,有关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讨论更多的是围绕改革监管机构的设置和分工。机构设置与功能分工是现代监管体系的基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尤其需要明确的是行为、宏观审慎、微观审慎三类监管的目标、分工和协调机制,金融监管与风险处置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机制,宏观审慎监管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协调与配合机制。因此,本文的前三点建议均是围绕机构设置与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