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彬|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7月,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巨大的价格波动,大量的投资者亏损。社会各界都将矛头对准了场外配资行为。
提供场外配资的个人或机构,以借贷、信托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场外配资,投资者可以借助资金杠杆在证券价格上涨时得到高额回报。然而,一旦证券市场行情下行,杠杆投资将引发证券市场的连锁反应,导致证券价格加速下跌。
为了保障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我国必须对场外配资行为实施监管。本文将以美国银行及非券商贷款人证券配资交易规则(以下简称“U规则”)为借鉴,对制定我国场外配资行为监管规则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