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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户籍改革的两个关键问题

2016年08月23日 07: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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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制大城市户籍改革力度而放宽中小城市落户,这些关键内容是1998年之后就确定的发展战略,但却未必正确;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细节依然完全依赖地方政府,缺乏中央统筹

  孙文凯|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国家战略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户籍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最重要的人口管理制度,由于其附着的社会福利和权利机会不同,对所有居民都产生了影响,包括对个体升学、就业、收入、婚姻、生育、消费、购房和社会政治参与等各个方面。整体上看,户籍制度对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有优待而对外来人员有歧视,存在较明显的不公平。同时,户籍制度不利于劳动力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也没有经济效率。目前,公平效率均欠缺的户籍制度的负面影响已经被深刻认知,并且政府正大力推动进一步改革。

  回顾改革历程,在1984年之后,已经有过几次影响较大的户籍改革浪潮。近期,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推广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农地确权、公共服务覆盖面扩大等配套措施。《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意见》对大学生落户、技术工人落户等政策都比较开放。这些意见都是确认之前改革积极内容或对已有户籍制度进一步深化。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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